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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化市老年大学关于加强微信群管理和规范网络行为的规定

发布时间:2019/9/11 16:22:32 浏览:2888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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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我校各微信群的管理和规范网络行为,特作如下规定:

1、各班所建微信群用名,应统一规范,以本班级名称为群名,各班班长为本群管理员。学员加入本班微信群,应用实名,若用昵称入群,应使用本人图像作标志。未在本班注册学习的学员,一般不要进入该班的微信群。

2、建群目的是服务于教学,及时传递信息,便于师生、学员之间的沟通。所有群员要遵章守纪,尽量不发与本群教学活动无关的内容。各群管理员要本着对本微信群负责的精神,关注本群动态,及时与学校和任课老师交流沟通。

3、规范网络行为“六不准”:

一是不准在网络上发表与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精神不一致的文章、宣言和声明等。

二是不准利用网络丑化党和国家形象,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。

三是不准在网上传播谣言、散布小道消息、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色情。

四是不准通过网络出版、购买、传播非法出版物,制作、传播有严重问题的文章、言论和音视频。

五是不准通过网络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连、联署、集会等非法活动。

六是不准访问、浏览非法和反动网站,参与网上宗教活动、邪教活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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