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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乐教学大纲

发布时间:2023/11/24 20:14:45 浏览:157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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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一、教学目的和要求:

通过音乐基础知识和演唱技巧学习、训练,使学员了解民族、美声、通俗三种唱法的产生与发展,准确识谱,初步掌握音乐的节奏、音准、咬字吐字、呼吸、气息支持技巧。通过提高练习学习,培养训练歌唱的状态、歌唱的意识,用科学的歌唱方法去感受歌曲的艺术形象,提高学员演唱能力和演唱水平。

二、学制和课时:

学制三年,共180课时。

三、教学主要内容:

基础练习教学:

1、讲授乐理基本理论知识,简谱基础知识,进行基本乐理的音阶训练、音准训练、节奏训练,熟悉各种音乐符号、表情术语。

2、呼吸训练、打开喉咙训练、发声训练及各类练声曲的练习。

3、在教学简谱和掌握音乐的节奏、音准、速度、呼吸、咬字、吐字、共鸣、开喉等技巧的基础上,每学期教唱5-6首以上歌曲。

提高练习教学:

1、经过基础学习,在初步掌握识简谱和基本演唱技巧的基础上,增加两个声部以上的视唱练习,并能运用科学的呼吸、共鸣、吐字进行歌唱。

2、进一步教授发声的基本理论与原则,发声的技巧和乐理知识贯穿教学全过程。引导学员不断地美化声音、扩展音域、以情带声。

3、学唱中国民歌及外国优秀歌曲,做到音准、节奏准、发声准,能独立演唱。

四、教学原则和方法:

1、以集中授课为主,贯彻理论教学和实际演唱相结合的原则,在识谱的基础上,学唱歌词,调动学员学习兴趣。

2、适当采用个人或分组演唱的方式,以点带面,锻炼学员独立演唱能力。

3、突出重点,及时纠正学员不准确的唱法。

4、教学和汇报演出相结合。

五、教材和参考资料:

《教您唱歌》 金陵老年大学编印

教师自编自选部分教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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